招标项目:华能宁夏中卫沙坡头2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电缆招标
开标时间:2013年7月24日上午9:00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信息详细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宁夏中卫沙坡头2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建
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
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本工程站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以西偏北约13.5km处,位于中卫市沙坡头区光
伏产业园。电站中心坐标为:北纬37°34′31.56″,东经105°03′02″,电站西北
紧靠石兰公路,道路引接条件方便。站址西距迎闫公路约2km,站址东南、东北皆为空
旷地。站址地理位置优越,太阳辐射资源丰富,交通便利,水、电、通讯等基本建设
条件具备。本期工程总装机容量为21.56MWp,采用分块发电、集中并网发电系统。
3. 招标范围
内容包括电缆的制造、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安装、现场调试指导
、参加试验运行和协助交接验收。
4. 交货期限及交货地点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预计交货期限为:签订合同后15个日历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华能
宁夏中卫沙坡头20MWp光伏并网电站项目施工现场指定地点(板车交货)。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缆制造商(注册
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
(2) 通过了GB/T 19001-2008 idt ISO 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认证;
(3) 具有有效的安全认证和生产许可证;
(4) 类似业绩:2010年以来,设计和制造过同类电缆的三个项目供货业绩。
(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招标项目下设备
的制造和供货。
(6)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2 投标人必须对本次招标采购电缆中的所有电缆进行投标。
5.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
5.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3年7月5日至2013年7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北京
时间),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持以下证件至 购买招标文件:
(1) 本投标邀请书;
(2) 授权委托书或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留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3本次招标不提供招标文件邮寄服务。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7月24日上午9:00(北
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请各投标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联系人:郝亮
电 话:010-88621652
手 机:15510356498
传 真:010-88621652
邮 箱:haoliang219@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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