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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安市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9/8/30 16:08:35
来源:

招标编号:YC19334070(ZBA)

1.招标条件

  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选择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

2.2项目位置:大安市

2.3招标范围:完成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7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选择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咨询工作。

2.4招标内容:通过本次招标,选择造价咨询机构,完成选择大安市同瑞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77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项目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咨询工作。

2.5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项目投资额(人民币):308474226.47元   拦标价:800000.00元。

二标段项目投资额(人民币):56000000.00.元       拦标价:350000.00元。

2.6工程咨询服务周期:按合同约定

2.7项目质量:项目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甲级资质的企业,并具有建设工程项目造价咨询工作业绩(数据2016-2018年度)至少三项,2016-2018年度审计报告、完税证明(2018年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高级以上职称且具备工程咨询工作经验五年以上。

3.2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08月30日至2019年09月 0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休息),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1000元,售出不退,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造价咨询资质证书副本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高级职称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外省投标企业的有关入吉备案手续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备注: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须先进行供应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联系人: 张涛
电  话: 13261169391(微信同号)
邮  箱:chinazbc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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