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用地政策
保定市出台《关于规范光伏项目使用林地、实行林光互补的实施意见》
一是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国家林业局《通知》要求,统筹谋划林业生态建设和光伏项目发展,项目选址和建设规模要以生态安全为前提,积极推行林光互补模式,规范光伏企业健康发展,有效盘活林地资源,促进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各级林业部门要会同光伏企业认真谋划林光互补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造林方式、地点、面积、标准。林光互补造林,可由本企业自行组织实施,也可由企业委托专业造林公司、造林大户实施;
三是严格程序,依法监管。光伏企业申请占用林地应依法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坚决制止未批先占和在施工过程中,不按施工技术规程进行施工。严格禁止在项目区内捕杀、采集野生保护动植物;擅自取土、挖砂、随意践踏林木,破坏自然植被;在防火期内随意人为用火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市、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区域内的监管,发现施工过程中的不当行为要及时制止和纠正,触犯法律的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青海省关于进一步保障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用地的意见
各地要依据项目建设时序,统筹考虑光伏等新能源产业用地计划,及时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对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鼓励使用荒山、荒地、荒滩、荒漠化土地等“四荒地”建设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科学合理使用荒漠化草地、林地,少占或不占牧草地和林地,禁止占用耕地、水源地和水源涵养林。
对利用“四荒地”和柴达木盆地、海南共和塔拉滩等地区荒漠化草地、林地建设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项目永久性建(构)筑物和硬化土地等确需转为建设用地部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对占用除荒漠化草地、林地外的牧草地和林业等农用地的,项目永久性建(构)筑物、光伏(风电)阵列基座和硬化土地等改变原土地形态的用地部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不占压土地、不改变地表形态的用地部分,可按原地类认定、管理,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时作出标注。
扶贫政策
国家能源局下达湖北省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30.8万千瓦(附表)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下达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的通知》(国能新能〔2016〕280号)(以下简称《通知》),下达全国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总规模516万千瓦,其中,村级光伏电站(含户用)21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298万千瓦。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中湖北省规模为30.8万千瓦,其中村级电站(含户用)5.8万千瓦,集中式地面电站25万千瓦,帮扶贫困户共计3.5万户。
附件:湖北省第一批光伏扶贫项目
河北首批光伏扶贫项目下发建设规模55万千瓦
一、国家审定下达我省第一批集中式光伏扶贫项目21个、总规模55万千瓦,帮扶贫困户数19728户。
二、请有关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管理的指导意见》(冀发改能源〔2016〕894号)要求,抓紧组织计划内未备案项目开展备案工作,务于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备案。
三、项目开发企业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实施方案抓紧开展工程建设,确保2017年6月30日前建成并网。我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评估,并对评估不达标、未按期投产项目调减并网计划。
四、电网公司要本着简化流程和提高效率的原则,按照绿色通道高效办理接网手续,确保接网工程与光伏扶贫项目同期投入运行,确保所发电量全额收购。
1000个项目总共30万千瓦河北发改委下达组织申报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的通知
(一)申报规模
按照国家下达我省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建设计划,在全省4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建档立卡贫困村开展确定1000个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总规模30万千瓦,解决6万个贫困户收益。原则上单个村级电站规模控制在100-300千瓦,对个别条件不具备的村,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联村共建,分清产权,集中管理。
(二)建设运营模式
鼓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对采取企业投资运营、PPP模式运营、平台公司运营三种模式投资建设的,建议政府出资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比例不低于40%。
(三)收益分配
电站40%收益归村集体所有,60%收益通过村级二次分配给贫困户,按照每户3000元的标准,重点分配给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并实行动态调整。
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第二批光伏扶贫项目申报的通知
一、光伏扶贫电站包括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及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三种模式。国家级贫困县可申报户用光伏扶贫电站、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及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非国家级贫困县仅能申报户用光伏扶贫电站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光伏扶贫电站选址优先考虑荒山、荒坡、滩涂及未利用地,支持农光互补及渔光互补项目。
二、光伏扶贫实施方案要严格依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光伏扶贫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要求进行编制(见附件),并提供相关所需附件资料。
三、光伏扶贫实施方案以县区为单位组织编制,请各县区于11月14日前报我委汇报。
安徽六安市裕安区:光伏扶贫8000户,每户安装3千瓦电站
为切实增加贫困户收入,实现拟脱贫户如期脱贫,根据全区脱贫攻坚工作实际,拟在全区280个村范围内开展到户光伏扶贫到户项目总计8000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贫困户条件:建档立卡在册贫困户中“三无户”(无资金、无劳动力、无收入),侧重B类和C类低保户(分配表附后);原裕政办〔2016〕49号文件拟集中建设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不再实施,受益贫困户4000户名单需重新审核并入此次计划上报。
二、选址条件:贫困村、非贫困村均可实施,但贫困村已实施到户光伏电站的(包括分散、集中建设),原则上不再安排。以村为单位集中选址,根据各村贫困户数量和现有变压器的容量确定贫困户名额分配,土地按照“调一补一”的要求,由各乡镇集中报送区国土局审批;
安徽岳西五河镇:11月30日前所有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完成并网
抓紧时间推进光伏组件安装调试、光伏电站备案、并网等工作,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组件安装、调试,11月30日前完成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的并网接入工作。
各村做好2016年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所有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备案工作须在10月底前完成。
各村将已达到并网条件的光伏电站并网资料上报到镇扶贫办,办公室交至当地供电所,先建成的先申请并网,确保所有达到并网条件的到户电站和村级电站资料齐全、及时上网。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光伏电站并网资料的收集、审核工作,并交供电部门审核并网。
夏邑县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优惠政策
光伏扶贫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建设期间,由县发改委负责全程跟踪服务,各职能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优先选择有实力、技术先进、热衷社会服务的光伏企业参与我县光伏扶贫项目开发建设。对前期工作准备充分、项目用地条件落实、电网接入条件具备、工程建设资金到位的项目,优先给予考虑光伏建设指标。
补贴政策
国网电力交易中心:结算第六批2013-2015年4月可再生能源项目电价补贴
最高补贴0.72元长沙能源局下达2016年度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申报通知
安徽淮南发改委: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补贴0.25元/度连补10年
市政府每年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用于支持全市新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所有在我市新建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除按政策享受国家、省有关补贴外,按其年发电量给予项目运营企业(居民)0.25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10年。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牵头另行制定,市发改委配合。
前三季度光伏项目1839.97万上海发布第十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
上海市发改委下达第十批节能减排专项资金76330.0874万元,涉及光伏等十五个项。其中,根据《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沪发改能源[2014]87号),安排经审核通过的2016年度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扶持项目支持资金3702.51万元(三季度风电项目1862.54万元以及一、二、三季度光伏项目1839.97万元);按照《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沪经信法[2010]833号)等有关规定,安排经审核通过的133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奖励资金3425.71万元,前期诊断费468万元,项目审核费51.71万元,共计3945.42万元。
江西发改委:9月30日前并网项目申报省级光伏度电补贴
根据《江西省光伏发电项目省级度电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我局拟开展第二批省级光伏度电补贴目录项目审核。
广东东莞发改委:2015-2016年分布式光伏资金补助申请12月31日截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东发改〔2015〕303号)文件要求,我市2015-2016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请已通过我局备案并完成并网手续的企业和个人项目在截止日期前将补助申请材料提交至我局资源环境和能源科,逾期无效。特此公告!(业务联系人:李壮飞;联系电话:23660283)
分布式最高补贴0.55元/度上海发改委印发《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办法》
对于风电、光伏项目,根据实际发电量对项目投资主体给予奖励,奖励时间为5年。单个项目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具体标准如下:
陆上风电:0.1元/千瓦时,
海上风电:0.2元/千瓦时,
光伏电站:0.3元/千瓦时,
分布式光伏:工、商业用户为0.25元/千瓦时,学校用户为0.55元/千瓦时,个人、养老院等享受优惠电价用户为0.4元/千瓦时。
分布式政策
86个项目共632KW广东韶关市政府下达2016年度(第四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一、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同意你局报来的韶关市2016年度(第四批)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本次备案个人住宅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86项,合计装机容量623.01千瓦(详见附件),纳入我市2016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
二、请你局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能新〔2014〕37号)的有关规定,指导和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做好项目的并网、调试和验收工作,及时足额向项目单位转付国家补贴资金和结算余电上网电量电费。
三、如项目的投资人、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运营模式和电力消纳方式等主要事项发生变化,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备,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四、本文有效期两年,自印发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建成投产的项目,取消项目所占的指标,并同步取消项目享受国家资金补贴的资格。
18家公司入选北京市延庆区发改委公布第一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选产品目录
现将符合条件的12家组件企业,65种组件型号;6家逆变器企业,17种逆变器型号(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江苏省扬中市获批全省首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示范市
一是实施“金屋顶”工程。扬中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突破口,在全省县级市中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应用的实施意见》,设立总规模为2000万元的专项引导资金,主攻企业、公共机构、居民三大领域,重点加快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截至目前,扬中已建成重点屋面光伏发电项目近百个,装机容量60.25兆瓦。全民投资热情日益高涨,居民屋顶安装户达到821户,安装户数占镇江82%,占全省10%。
2020年分布式光伏装机360万千瓦浙江发改委发布太阳能展“十三五”规划
至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总装机规模800万千瓦以上,其中,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360万千瓦以上,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440万千瓦以上,家庭屋顶户用光伏100万户以上。另外,至2020年全省太阳能热利用集热面积达到2000万平方米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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